保健食品经营者是否应当建立进货查验?
我开了一家保健食品店,最近听说要建立进货查验。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必须要做的,建立进货查验有什么作用和依据吗?不建立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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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者是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进货查验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保健食品经营者在采购保健食品时,要对供货者的资质、保健食品的质量等进行检查和核实,保证所进的保健食品是符合法律规定和质量要求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这里的食品自然包括保健食品。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消费者来说,能让他们购买到更安全、更有质量保障的保健食品。对于经营者自身而言,这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如果后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等情况,有进货查验记录可以追溯来源,分清责任。 如果保健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所以,保健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保障食品安全和自身合法经营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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