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男方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有争议。我觉得他上班赚的工资应该有我一份,可他认为那是他自己赚的,不算共同财产。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男方的工资到底属不属于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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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男方的工资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简单来说,就是从结婚那一刻起到离婚时为止,这段时间内夫妻所获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里明确提到了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不管是存在他自己的账户里,还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这部分工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财产的归属进行了约定,比如约定男方的工资归男方个人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下,男方的工资就按照协议约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但这种约定必须是书面形式的,口头约定通常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时男方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有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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