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期间买了几份保险产品。现在我们感情出现问题,在讨论财产分割的事情。我不太清楚这些保险产品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想问问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要判断保险产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对于保险产品,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那么这部分现金价值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些分红型保险、万能险等,随着时间推移会产生现金价值,这部分价值在离婚时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然而,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并且在婚后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继续缴费,那么这份保险通常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买好了一份终身寿险,婚后一直用自己的婚前存款缴纳保费,那么这份保险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比如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保险金是给到受益人的,通常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例如,丈夫为妻子投保了一份人身意外险,指定孩子为受益人,当妻子发生意外获得保险金时,这笔保险金就属于孩子,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