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我和配偶正在考虑离婚,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是不是都得我们俩一起还。有些债务是对方自己借的,我都不知情。我想了解下,夫妻离婚前的债务到底要不要共同承担,有没有什么判断标准呢?
展开 view-more
  • #夫妻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夫妻离婚前的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判断标准。 首先,我们要了解两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即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具体来说,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确认的,比如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款,那么这种债务显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另外,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该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支付家庭的水电费、孩子的教育费用等,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并且该借款金额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比如借款用于个人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或者没有证据表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同时另一方也没有对该借款进行事后追认,那么这种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借款一方自行承担。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而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