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否算保障性住房?


安置房是否属于保障性住房,需要从两者的概念和特点来进行分析。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它的目的在于解决特定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带有明显的社会保障性质。比如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例如在一些旧城改造项目中,原住户会被安置到新建的安置房小区。 从概念上看,安置房具有一定的保障属性,它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居住权益,使其在房屋被拆迁后有安身之所。并且在很多情况下,安置房也是由政府主导建设和分配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提供的特征。从这个角度来说,安置房可以被视为保障性住房的一种。 不过,安置房和其他典型的保障性住房(如廉租房、公租房等)还是存在一些区别。比如在取得方式上,保障性住房通常是面向符合一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通过申请、审核等程序获得;而安置房是基于房屋拆迁的事实,被拆迁人根据拆迁安置协议取得。 综上所述,安置房可以算作保障性住房的范畴,它虽然在某些方面与其他保障性住房有所不同,但本质上都起到了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权利的作用。我国并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来明确规定安置房属于保障性住房,但在实践和政策层面,都认可其具有保障性质。比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保障了被拆迁人获得合理安置的权利,从侧面体现了安置房的保障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