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冷静期算已经离婚了吗?
我和伴侣去申请了离婚,现在正处于30天冷静期。周围有人说冷静期过了就算离婚了,也有人说不算。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这30天冷静期到底算不算已经离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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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30天冷静期并不意味着已经离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法律给予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过程中的一段缓冲时间,目的是避免冲动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联)》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这30天冷静期内,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只有当冷静期届满,夫妻双方在之后的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所以,仅仅处于30天冷静期,是不算已经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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