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权利始于几岁?

我想弄清楚民事权利从什么年龄开始算。因为最近在处理一些事务时,涉及到民事权利相关问题,不确定从几岁起一个人开始拥有民事权利,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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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意味着,民事权利始于出生。也就是说,一个人从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就依法享有了民事权利。比如,婴儿出生后就享有继承权,如果其父亲去世,婴儿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父亲的遗产。 此外,对于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例如,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那么他就依法享有这份继承权;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那么为其保留的份额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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