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未遂是否可以从轻处罚,如何判刑?


敲诈勒索未遂是指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 在我国,敲诈勒索未遂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数额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在实际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未遂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被害人及时报警等外界因素导致未遂,和因为犯罪人自身能力不足等因素导致未遂,在量刑上可能会有所不同。还会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犯罪人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总之,敲诈勒索未遂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