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处置需要哪些证件?


不良资产处置是指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对资产进行的价值变现和价值提升的活动。对于从事不良资产处置需要的证件,要区分不同的处置主体和处置方式来看。 如果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这类公司在我国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要获得金融许可证。其业务范围包括追偿债务;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等。 对于一般的非金融机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如果是从事不良资产的收购、处置等业务,通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要是涉及到不良资产拍卖处置,拍卖企业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另外,如果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到法律服务,比如律师提供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法律文书起草等服务,律师需要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总之,不良资产处置所需的证件因处置主体和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相关主体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证件,以确保处置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