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坏账超过几年可以处理?

我公司有几笔账收不回来成了坏账,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想问下从法律上来说,坏账超过几年就可以进行处理了呢?我想了解具体的时间规定,好做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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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以及企业财务处理中,坏账的处理涉及到多方面的规定。 首先,从会计处理角度来看,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对于坏账的处理,企业通常会依据自身的会计政策来确定。不过,在税法上也有相关规定来规范企业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问题。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的应收款项逾期超过三年,并且在会计处理上已经将其认定为损失,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坏账处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另外,如果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也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同样需要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坏账处理时,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如相关合同、催收记录等,以证明该款项确实无法收回,并且符合坏账处理的条件。这样在面对税务机关检查时,才能顺利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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