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当做杀人嫌疑犯后是否能保释?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保释”对应刑事诉讼里的取保候审制度。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被当作杀人嫌疑犯的情况,由于杀人案件通常性质严重,可能面临的刑罚也较重。一般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是不会被取保候审的:(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不过,如果杀人嫌疑犯符合上述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比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那么还是有可能被取保候审的。同时,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证据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适用取保候审。 总之,被当做杀人嫌疑犯后并非绝对不能保释(取保候审),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来确定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