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我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现在有很多债务要还,像员工工资、银行贷款啥的。我想知道破产财产在清偿这些债务的时候,有没有先后顺序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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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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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法律为了公平、有序地处理企业破产时的债务问题而做出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一顺序优先保障了职工的基本权益,因为职工是企业运营的参与者,他们的工资和相关福利是其生活的重要保障。 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关系到社会的整体保障体系,而税款则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保障这两项的清偿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的正常运转。 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是指除了上述优先受偿的债权之外的其他债权,比如企业之间的商业欠款等。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如果可供清偿第三顺序债权的财产不够,那么各个普通债权人将按照他们债权的比例来获得清偿。 总之,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其目的是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尽可能公平合理地分配财产,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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