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酒店发票开少了还要扣钱吗?
我在酒店办了一场宴会,结算时发现酒店给开的发票金额比实际消费少。酒店工作人员还说要扣我钱,我不太理解,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酒店发票开少了还要扣我的钱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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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宴会酒店发票开少了是否还要扣钱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几个关键的法律角度来分析。 首先,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意味着酒店作为提供服务并收取款项的一方,有义务按照实际的消费金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如果酒店给消费者开具的发票金额少于实际消费金额,这属于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关于酒店提出扣钱的要求,这需要看是否有合理的依据。如果双方在事先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某些情况下可以扣钱,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酒店按照合同约定扣钱可能是合法的。但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酒店随意扣钱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消费者已经按照实际消费金额支付了费用,酒店没有理由额外扣除款项。 如果遇到酒店发票开少了还要求扣钱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先与酒店进行友好协商,要求酒店按照实际消费金额开具发票,并说明酒店扣钱没有合理依据。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酒店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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