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工资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拖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我想了解下公司拖欠工资的话,赔偿标准是怎么定的,依据哪些法律呢?我希望能知道具体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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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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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拖欠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的行为。这是一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我国,有多项法律对拖欠工资赔偿标准作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首先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支付赔偿金。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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