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单独计税还需要再次操作吗?


奖金单独计税是否需要再次操作,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首先,咱们来解释一下奖金单独计税这个概念。奖金单独计税是指把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单独计算纳税。这是国家为了合理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制定的一种计税方式。 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从2024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在发放奖金时,单位已经按照单独计税的方式为你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而且计算准确,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再次操作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因为不同的计税方式可能会导致你缴纳的税额不同,你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分别进行测算,选择对你更有利的计税方式。要是在发放奖金时,单位没有正确按照单独计税方式操作,比如错误地将奖金并入了综合所得计税,或者计算税额有误,那么你就需要进行再次操作来纠正。你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在申报过程中,按照正确的方法将奖金单独计税,多退少补相应的税款。 另外,如果你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了多笔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照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所以,如果有多笔奖金,要注意选择合适的一笔按照单独计税方式计算,其余的应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总之,奖金单独计税是否需要再次操作,关键看发放时的计税情况以及你在年度汇算时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