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买房名义借钱,后做生意不还钱,这构成诈骗吗?
有人跟我借钱说是要买房,我出于信任就借了。结果后来发现他拿这钱去做生意了,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也不还。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是诈骗啊?我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怎么判断这到底有没有构成诈骗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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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买房名义借钱,后做生意不还钱,这种情况不一定构成诈骗。 首先,咱们得清楚什么是诈骗罪。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纯的借钱不还,即便用途和当初说的不一样,也不一定就构成诈骗。如果借款人在借钱的时候,确实是打算买房,只是后来临时改变主意拿去做生意了,而且本身是有还款意愿和能力的,只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暂时还不上,那这通常属于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但是,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是通过虚构买房这个事实,隐瞒自己真实的资金用途和还款能力,来骗取你的借款拿去做生意,并且达到了一定的金额标准(各地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不同,一般3000元以上),那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了。 要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得综合多方面来看,比如借款时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借款后的行为表现、是否有躲避还款的行为等。要是借款人在拿到钱后就失联了,或者把钱肆意挥霍,根本没有还款的打算,那就很可疑了。 相关概念: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非法占有:就是没有合法依据,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 。 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别人 。 隐瞒真相:是指故意不透露真实情况,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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