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办公事为由借用公款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有个同事以办公事为由借走了公司的一笔公款。我有点担心这是不是挪用公款,会构成犯罪。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以办公事为由借用公款的情况是怎么认定的,想了解下到底会不会构成挪用公款罪。
展开 view-more
  • #挪用公款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探讨以办公事为由借用公款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我们需要先明确挪用公款罪的定义。挪用公款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要判断以办公事为由借用公款是否构成此罪,关键在于对“归个人使用”的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归个人使用”包含三种情形:一是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二是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三是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 回到以办公事为由借用公款的情况,如果确实是为了单位的公共事务,有合理的审批流程和使用记录,并且能及时归还,那么一般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比如单位安排外出采购办公用品,按流程借用公款并在采购完成后及时报账归还,这属于正常的公务行为。 然而,如果所谓的“办公事”只是借口,实际上是将公款用于个人目的,如个人消费、投资等,就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例如,某人以采购设备为由借用公款,却拿去炒股,这种行为就符合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 此外,对于挪用公款的数额和时间也有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都可能被认定为犯罪。具体的数额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情况有所差异。 判断以办公事为由借用公款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需要综合考虑借用的真实目的、使用方式、是否谋取个人利益、数额大小以及归还时间等多方面因素。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准确判断并采取正确的措施。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