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的抄袭与侵权界限是什么?
我自己写了首歌,发布后有人说和另一首歌很像,怀疑我抄袭。我很苦恼,不确定这到底是算抄袭还是侵权,想了解下歌曲的抄袭与侵权界限具体是怎样划分的,好判断自己的情况。
展开


在法律层面,要明确歌曲抄袭与侵权的界限,我们先从概念说起。歌曲抄袭指的是未经授权,将他人歌曲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当作自己的作品使用,也就是不劳而获地拿走别人的创作成果。而歌曲侵权的范围更广,除了抄袭这种情况外,还包括未经许可对歌曲进行改编、表演、传播等行为,侵犯了歌曲著作权人的多种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有明确规定。其中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施上述任何一种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 判断歌曲是否构成抄袭或侵权,通常有以下几个标准。首先是实质性相似,即两首歌曲在旋律、节奏、和声等音乐元素上存在高度相似。但这个相似程度的判断并非简单直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在判断旋律相似时,不能仅仅看几个音符相同,而是要从整体的旋律走向、音程关系等方面综合判断。如果两首歌的主旋律在整体轮廓、节奏安排以及音高变化上都极为相似,就很可能构成实质性相似。 其次是接触可能性。也就是说,涉嫌抄袭的一方是否有机会接触到被抄袭的歌曲。比如被抄袭的歌曲已经公开发行、传播广泛,那么涉嫌抄袭方就有较大的接触可能性。当然,仅有接触可能性和实质性相似还不足以认定抄袭,还需要排除合理借鉴的情况。在音乐创作中,合理借鉴是允许的,比如对经典音乐风格、音乐元素的借鉴和再创作,但这种借鉴必须是有限度的,不能过度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