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数额起点达到多少才会被定为行贿罪?
我前段时间为了能拿到一个项目,给相关负责人送了些钱。我心里一直不踏实,不知道送的这些钱会不会让我构成行贿罪。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行贿罪数额起点是多少才会被认定为行贿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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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对于行贿罪数额起点的认定,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如果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样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行贿罪的量刑也与行贿数额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贿罪的认定,不仅会看行贿的数额,还会综合考虑行贿的目的、行贿的次数、行贿的方式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因此,如果涉及到行贿行为,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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