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是确定加班工资数额的关键依据。下面我们详细来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得明白加班加点工资的概念。加班加点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工作所应获得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额外付出劳动的一种补偿。 关于计算基数的确定,有多种情况。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这里要注意,这个约定的工资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比如,小李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在计算他的加班工资时,就应以5000元为基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里的“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就是按约定的工资来计算。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实际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保护费用、职工福利费用等不属于工资范围,不能计入计算基数。 例如,小张的劳动合同没有明确工资数额,他每月实际拿到手的工资除了基本工资,还有绩效奖金和岗位津贴等,那么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就要把这些都算进去作为计算基数。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劳动者的当月奖金具有“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的,属于工资组成部分,应当作为计算基数。比如,小王所在公司每月发放的全勤奖,这就属于具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的奖金,在计算加班工资时要包含在计算基数内。 此外,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总之,确定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要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实际工资情况等综合判断,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