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我最近申请了一个行政许可,一直没收到结果,想知道行政许可期限是怎么计算的。比如从什么时候开始算,遇到节假日怎么算,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计算等,希望能弄清楚这个期限计算方法,好判断我的申请是否超期了。
展开


行政许可期限指的是行政机关从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到作出决定所需要遵循的时间限制。这一规定旨在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里需要明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的界定。一般来说,当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以作出决定的日期为受理之日;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需要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行政机关收到补正材料的日期为受理之日。 对于一些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另外,该法第四十四条指出,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在期限计算中,还涉及到期限的起止和节假日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也就是说,遇到法定节假日,期限会顺延。 总之,行政许可期限的计算是一个较为严谨的过程,它既保障了行政机关有合理的时间进行审查和决定,又确保了申请人的权益不会因行政效率低下而受到损害。申请人需要了解这些规定,以便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