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起诉费用计算适用于什么标准?


在探讨欠条起诉费用计算适用的标准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因欠条引发的纠纷一般属于财产类案件。起诉费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案件受理费,其收取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下面通过举例来说明计算方法。比如诉讼请求的金额是5万元,那么其中1万元需交纳50元,剩下的4万元(5万 - 1万)按照2.5%交纳,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需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就是1000 + 50 = 1050元。再比如诉讼请求金额是15万元,1万元交50元,1万到10万的9万元按2.5%交2250元(90000×2.5%),10万到15万的5万元按2%交1000元(50000×2%),总计就是50 + 2250 + 1000 = 33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可能还会产生其他费用,如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证人出庭的费用等。财产保全费用也是按照一定标准分段累计交纳,具体可参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而且,最终这些费用由谁承担,一般是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