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2天是否可以撤销?

我和配偶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处于离婚冷静期,才过了2天,我们俩又不想离了,想问下这个时候能不能撤销离婚申请啊?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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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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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冷静期2天是否可以撤销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法定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留存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由此可见,离婚冷静期设定为三十日,在这三十日内的任意一天,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所以,在离婚冷静期才过了2天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撤销离婚申请的。想要撤销的一方只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回手续即可。这一法律规定给予了夫妻双方充分的时间和机会去慎重思考婚姻关系,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以维护婚姻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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