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单位是否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是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业务往来中,对方要求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我不太清楚行政单位有没有这个开票资格,所以想了解下行政单位到底可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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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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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重要的发票类型,它不仅是商事凭证,还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一般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等经济活动,购买方可以凭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企业取得了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少交一部分增值税,它体现了增值税的链条抵扣机制。 根据相关规定,行政单位通常不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大部分情况下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就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行政单位一般不涉及这些增值税应税行为。 然而,如果行政单位发生了增值税应税行为,比如出租自有房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等,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单位就成为了增值税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此时,行政单位可以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所述,行政单位一般情况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发生了增值税应税行为,就可以按规定开具或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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