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告宣传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了广告宣传费,取得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不太清楚这部分广告宣传费能不能用来抵扣进项税,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上,广告宣传费是否具备抵扣进项税的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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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税抵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税收法律规定中,广告宣传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进项税抵扣的基本概念。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劳务、服务等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有合法的进项税额,就可以少交一部分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对于广告宣传费,如果企业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该广告宣传服务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非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那么这部分广告宣传费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然而,如果企业取得的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广告宣传服务是用于上述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那么就不能抵扣进项税。例如,企业为员工组织的内部活动进行广告宣传,这种属于集体福利性质,其广告宣传费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 总之,企业需要判断广告宣传费的用途以及取得发票的合法性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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