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定责签字后还能复议吗?


在探讨交警定责签字后是否还能复议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以及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是后续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等问题的重要依据。 当当事人在交警定责书上签字,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完全认可了这份责任认定。签字只是表明当事人收到了这份认定书,并不代表放弃了提出异议的权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送达之日”是关键时间点,而不是以签字时间为准。也就是说,只要在规定的三日时间内,无论是否签字,当事人都有权提出复核申请。 如果超过了三日的时间限制,原则上是不能再申请复核的。但如果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责任认定存在错误,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异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不过,法院一般会尊重交警部门的专业判断,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原责任认定确实存在明显错误,否则不会轻易改变原认定结果。 申请复核时,需要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说明复核的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复核申请应当明确指出原责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会对事故进行重新审查。如果发现原责任认定确实存在错误或者程序违法等情况,会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综上所述,交警定责签字后,在规定的三日时间内是可以申请复议(即复核)的。但要注意把握好时间节点,并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即使超过了复核期限,也可以尝试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来争取公正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