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内一方父母赠予的财产离婚后能否要求偿还?

我和另一半结婚后,他父母送了我们一笔钱。现在我们要离婚了,他父母说这笔钱是借给我们的,让我们还钱。可当时他们没说这是借的,我觉得就是赠予。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他们这种情况能要求我们偿还这笔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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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婚内一方父母赠予的财产在离婚后是否需要偿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赠予”和“借贷”这两个概念。赠予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送出去之后一般就不能再要回来了;而借贷是一方把钱借给另一方,借的人是要还钱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借款,在赠与发生时,一般会认定为赠与。比如,一方父母在给财产时,没有任何书面或者口头表示这是借款,只是单纯说给小两口用,那这种情况大概率会被认定为赠予。 如果是赠予,还要看是赠予给夫妻双方还是一方。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或者给予其他财产等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如果一方父母没有明确说财产只给自家孩子,那通常就会被当作是给夫妻两人的。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用偿还给父母。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不是赠予,而是借贷关系,比如有借条、转账备注为借款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偿还这笔债务。所以,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财产的性质是赠予还是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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