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未遂案撤销了还能翻案吗?


入室盗窃未遂案撤销后是否还能翻案,这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咱们来解释一下“翻案”这个概念。在法律里,翻案通常指的是对已经处理完毕的案件,因为新的证据、事实或者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重新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审查。对于入室盗窃未遂案来说,如果案件已经撤销,一般是基于一定的条件和法律规定。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入室盗窃未遂案是因为这些法定情形而撤销,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轻易重新启动的。 然而,要是之后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事实,情况就可能有所不同。比如,之前因为证据不足撤销了案件,但后来发现了新的关键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入室盗窃未遂的行为,并且达到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如果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足以证明原撤销案件的决定是错误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是有权重新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 此外,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重新启动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新证据的可靠性、案件的社会影响、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如果新证据确凿,且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了较大的潜在威胁,那么翻案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综上所述,入室盗窃未遂案撤销后是有可能翻案的,但需要有新的证据或者事实,并且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启动程序的条件。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