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可以强迫父母开立遗嘱吗?
我家里兄弟姐妹比较多,父母名下有些房产和存款。我担心以后在遗产分配上有纠纷,就想让父母立个遗嘱。但父母不太愿意,我就有点着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子女能不能强迫父母开立遗嘱呢?要是强迫了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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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可以强迫父母开立遗嘱。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身后财产等事项作出安排的法律文件,必须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这意味着,如果子女强迫父母开立遗嘱,这种遗嘱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即便遗嘱表面上是父母所立,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受子女强迫,那么这份遗嘱也会被认定无效。 而且,从法律精神来讲,每个人对自己的财产都有自主处分的权利,父母有权决定是否立遗嘱、如何分配自己的财产,子女不能侵犯父母的这种权利。 另外,如果子女强迫父母立遗嘱情节严重的,很有可能会丧失继承权。因为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法律对继承关系中道德和法律秩序的要求。 总之,虽然子女可能出于各种考虑希望父母立遗嘱,但必须通过合法、合理、尊重父母意愿的方式沟通协商,而不能强迫。 相关概念: 遗嘱的实质要件:指一份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遗嘱人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对财产有处分权、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等方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他们所立遗嘱是无效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这类人所立遗嘱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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