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户口不在农村是否能继承父母的土地?

我父母是农村户口,在农村有土地,而我的户口已经迁到城市了。现在父母年纪大了,我就想了解下,等他们百年之后,我作为子女能不能继承他们在农村的土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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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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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土地继承这个概念。在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享有的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所以,子女能涉及的不是继承土地所有权,而是能否继承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如果是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和草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当户内的成员全部去世,承包关系就会终止,村集体会收回土地。因为子女户口不在农村,不属于该户的成员,通常情况下不能继承这种承包地的经营权。 但是对于林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即便子女户口不在农村,也能在承包期内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另外,对于“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所以,这种情况下,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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