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土地还能继承吗?

我的户口已经和父母分开了,现在父母年纪大了,家里有一些土地。我想知道,等父母百年之后,我作为户口已分开的子女,能不能继承他们的土地呢?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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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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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户口和父母分开后土地能否继承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在我国,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这两种形式,个人是不具备土地所有权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土地本身并不属于个人的财产,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土地并不能被继承。 不过,对于不同类型的土地,在相关权益的处理上存在差异。以农村的宅基地为例,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实际上也获得了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如果房屋坍塌或灭失,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这一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而对于农村的承包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若家庭成员部分死亡,户内还有其他成员的,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若户内成员全部死亡,土地承包经营权则不能继承,应当由发包方收回。不过,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对于城市的国有土地,如果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土地使用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如果是划拨土地,一般不能直接继承,需要办理相关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才可能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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