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出去了土地还能继承吗?
我原本是农村户口,后来因为工作等原因把户口迁出去了。家里老人有一些土地,现在老人年纪大了,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户口已经不在农村的情况,能不能继承家里老人的土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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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土地继承在法律上的概念。土地继承其实并不是说直接把土地的所有权传承给继承人,因为在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对于耕地和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和草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当农户内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即“户”消灭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不会发生继承问题。如果你把农村户口迁出去了,意味着你不再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这种情况下,耕地和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你通常是不能继承的。 然而,对于林地,情况有所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即使你把户口迁出农村,作为继承人,你可以在林地的承包期内继续经营这片林地。 此外,还有“四荒地”,即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所以,如果你家里老人承包的是“四荒地”,你作为继承人在承包期内是可以继续承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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