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的年终奖没发是否能仲裁?


在探讨答应的年终奖没发能否仲裁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年终奖的概念。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员工表现等情况,在年末给予员工的奖励。它并不像基本工资那样属于法定必须发放的劳动报酬,但如果用人单位通过合同约定、规章制度规定等方式明确了年终奖的发放,那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工资一般理解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后应得的报酬,虽然年终奖发放时间和方式与基本工资有所不同,但如果用人单位答应发放而未发,也可能被认定为克扣或拖欠工资的行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年终奖若符合劳动报酬的定义,就属于该法的适用范围。 所以,当用人单位答应发放年终奖却未发放时,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不过,员工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比如,要提供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发放年终奖的承诺,像劳动合同中关于年终奖的条款、用人单位发布的包含年终奖发放规则的规章制度、相关负责人关于年终奖的书面或口头承诺等;还要证明自己符合年终奖的发放条件,例如自己的工作业绩、出勤情况等满足用人单位规定的要求。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员工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之后,仲裁委员会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等程序,最终作出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