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存在了还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吗?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现在发现这家公司已经不存在了。但是我还有一 些劳动权益方面的问题,比如工资没结清、加班费没给等,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探讨公司不存在了是否还能进行劳动仲裁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劳动仲裁的概念。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它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
当公司不存在时,通常意味着它已经注销登记。不过,这并不一定就导致无法进行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规定,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注销前没有依法处理好劳动争议相关事宜,劳动者依然可以将公司的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列为共同被申请人,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比如,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进行清算就注销,劳动者的权益未得到保障,此时就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将相关责任主体列为被申请人。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要准备好能证明与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只要证据充分,即便公司不存在,也有很大机会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公司不存在并不必然导致无法进行劳动仲裁,劳动者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