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入对方开票是否能抵扣?
我开了家公司,和客户有业务往来后收到了对方开的发票。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这些发票能不能用来抵扣公司的税款,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公司收入对应的对方所开发票到底能不能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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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司收入对方开票能否抵扣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发票抵扣。发票抵扣,简单来说,就是一般纳税人企业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来抵减自己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这种抵扣机制可以避免企业重复纳税,体现了增值税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仅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其中,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是可以抵扣的重要依据。但是,并非所有收到的发票都能用于抵扣。比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此外,如果发票不符合规定,例如发票内容不真实、发票开具不规范等,也不能进行抵扣。同时,企业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所以,公司收入对方开票是否能抵扣,不能一概而论。企业需要确认自身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发票是否为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该业务是否属于不得抵扣的范围等因素。只有满足相关条件,发票才能用于抵扣。企业在进行抵扣操作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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