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否可以过户?
我手里有一份建设用地批准书,现在想把这块地转给别人,不知道建设用地批准书能不能过户。要是能过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要是不能过户,那该怎么处理这块地的相关权益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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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批准书是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用地单位发放的准予使用建设用地的证件。关于它是否可以过户,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建设用地批准书本身并不直接进行过户,它是基于特定的建设用地项目和用地主体而核发的。不过,建设用地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当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时,相应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对应的权益会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发生变化。也就是说,虽然不是直接对建设用地批准书进行过户,但土地使用权转让后,新的土地使用者会基于合法的土地转让手续,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获得该建设用地的相关权益。 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首先,转让双方要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然后,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比如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建设用地批准书、双方的身份证明等。只有完成这些法定程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才具有法律效力,新的土地使用者才能合法地享有该建设用地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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