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请求法院司法介入公租房租金欠租问题?
我租了公租房,因为一些经济困难拖欠了几个月租金。现在相关部门催得紧,说可能要走法律程序。我想了解,如果他们请求法院司法介入公租房租金欠租的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会面临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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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租房租赁关系中,租户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如果出现欠租情况,出租方是可以请求法院司法介入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租房的租赁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也就是说,租户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付租金,如果合同没约定清楚,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则来确定支付时间。 当租户欠租时,出租方首先会进行催告,要求租户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若租户在催告后仍不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出租方请求法院司法介入,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一旦法院判决租户支付租金,而租户拒不执行的,出租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租户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租户的收入等。所以,租户应当尽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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