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否限高隐名股东?
我是一家公司的隐名股东,公司现在面临一些法律纠纷,听说法院可能会对相关人员采取限高措施。我想知道,就我隐名股东这个身份而言,法院有没有权力对我进行限 高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探讨法院是否能限高隐名股东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隐名股东和限高措施。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而限高措施,也就是限制高消费,是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间接执行措施,目的是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迫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从法律依据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这里所指的被执行人通常是在法律文书中明确承担义务的主体。
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由于其身份未在工商登记等公开资料中体现,法院很难直接将其列为限高对象。因为法院进行限高主要是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主体,而工商登记等材料是判断公司股东身份的重要依据。但如果隐名股东被显名化,比如通过法院判决确认了其股东身份,并且该隐名股东存在需要履行的法律义务却拒不履行时,法院就有可能对其采取限高措施。此外,如果有证据证明隐名股东通过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和财产,导致公司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也可能基于公平原则和执行需要,对隐名股东进行限高。例如,隐名股东利用其实际控制权转移公司资产,使得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就可能对隐名股东采取限高措施,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