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屋法院可以查封吗?
我和我爱人有一套共同的房子,最近我爱人在外面欠了别人钱,债主把他起诉到法院了。我就担心法院会不会把我们这套夫妻共有的房子给查封了,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法院有没有权利这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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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法院是有可能查封夫妻房屋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查封的概念。查封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限制处分的一种措施,简单说就是让房子不能随意买卖、过户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法院当然可以对夫妻共有的房屋进行查封。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款,或者一方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就算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法院也可以查封夫妻共有的房屋。因为虽然房屋是夫妻共有,但欠债一方也有其相应的份额。法院查封房屋后,会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如果要对房屋进行拍卖等处分时,需要先对房屋进行析产,确定欠债一方的份额,然后只对其份额进行执行。 不过,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唯一的居住用房,法院在执行时会更加谨慎。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也就是说,如果这唯一住房面积过大、价值过高,法院在保障夫妻基本居住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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