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人是否可以要债务人的房子?

我借钱给别人,对方一直不还钱。他名下有套房子,我想知道我能不能直接要他这套房子来抵债,在法律上这种做法是否被允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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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债权人一般不能直接要债务人的房子。下面从不同情况来详细说明。 首先,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债权人没有权利直接占有债务人的房子。因为房子属于债务人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也就是说,债权人不能未经债务人同意或者没有法律依据就强行拿走债务人的房子。 然而,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实现自己的债权。比如,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但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法对债务人的房子进行查封、拍卖等处理,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另外,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有关于以房抵债的协议,并且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协议是有效的。不过,即使有以房抵债协议,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等手续,以确保债权人合法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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