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后是否可以撤销?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目前已经立案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案子还有没有可能撤销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立案后的刑事案件可以撤销。
展开


在刑事案件中,立案后是有可能撤销的,但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案件立案的概念。刑事案件立案,就是司法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比如一些轻微的邻里纠纷引发的小冲突,造成的伤害非常轻微,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不同的犯罪,追诉时效期限不同。(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执行。(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指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司法机关才处理的犯罪,如侮辱罪、诽谤罪等,如果被害人不告诉或者撤回告诉,司法机关就不会再追究。(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因为刑事责任具有人身专属性,犯罪主体不存在了,就无法再追究刑事责任。(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外,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这里的“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多种情况,比如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等。而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