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是否可以撤案?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是否可以撤案,这是一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刑事案件撤案。撤案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终止对案件的侦查或审查起诉。简单来说,就是不再继续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如果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出现了上述这些法定情形,是可以撤案的。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如果发现案件存在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符合上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也相当于一种撤案。例如,经过审查发现犯罪行为情节非常轻微,危害不大,根据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那么检察院就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也就不会再继续进行下去。 然而,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那么通常是不会撤案的。因为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就是代表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比如,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严重的暴力犯罪,证据充分,这种情况下检察院肯定会依法提起公诉,让犯罪嫌疑人接受法律的制裁。 此外,对于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也有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轻微刑事案件都能通过和解撤案,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案件情况。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是否可以撤案,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