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监外执行的罪犯能否结婚?


在探讨法院判决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否可以结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监外执行的概念。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内执行刑罚,而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例如,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况。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这些法律条文对结婚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强调了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年龄、非近亲等方面,并没有对监外执行的罪犯结婚作出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监外执行的罪犯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他们就享有结婚的权利。 另外,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变通,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仍然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接受社区矫正等监管措施。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婚姻权利。婚姻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之一,受到法律的保护。只要他们的结婚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监外执行的相关要求,就应该得到认可。 在实践中,监外执行的罪犯如果想要结婚,需要按照正常的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提交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双方的条件符合法律规定后,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可以结婚的,只要他们满足《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