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遗产房女儿没有赡养能分吗?


在探讨拆迁遗产房女儿没有赡养是否能分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些基本法律概念。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则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将死者遗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在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看,女儿作为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资格的。 然而,对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到这个问题,如果女儿有赡养能力和条件,但却没有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在分配拆迁遗产房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如果其他继承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女儿未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女儿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但如果女儿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自身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等,法院也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进行判决。 所以,拆迁遗产房女儿没有赡养不一定不能分,但具体能分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判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继承人之间也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让法院来公平公正地解决遗产分配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