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家的宅基地女儿是否有权继承?

我是家里的女儿,父母在老家有一处宅基地。现在父母年纪大了,我担心以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作为女儿有没有权利继承老家的宅基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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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宅基地的概念。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村民享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不能单独被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由于其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有权利继承父母遗留的房屋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女儿在继承房屋后,实际上也就获得了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要房屋存在,女儿就可以一直使用这块宅基地。 但是,如果房屋出现了自然坍塌、或者因为年久失修而无法居住,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因为村集体分配宅基地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居住需求,当房屋不存在时,这种居住保障的意义也就不存在了。 所以,从实际意义上来说,女儿虽然不能直接继承宅基地,但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来继续使用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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