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专项扣除能否填写父母的家?
我在外面工作,想申请住房租金专项扣除,但我父母家有套房子,我就想问问这住房租金专项扣除能不能填父母的家呀,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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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住房租金负担而设立的一项个税优惠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 这里所说的自有住房,通常指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拥有所有权的住房。而填写父母的家,如果父母是房屋所有权人,一般情况下不能算纳税人的自有住房。但是,能否进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还得看纳税人是否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如果纳税人是住在父母家,并没有实际支付租金,那么是不符合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条件的。因为专项附加扣除强调的是实际发生的、与纳税人自身相关的合理支出。 若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即便没有实际居住,而是选择租房居住,也不能享受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相反,若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且为了工作在该城市另外租房居住,支付了租金,那么就可以根据所在城市的不同,按照每月1500元、1100元或8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所以,简单来说,只是父母有家,但自己没有实际租房并支付租金,是不能填父母家进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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