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租房给子女可以抵扣个税吗?

我爸妈有套房子租给我住,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能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里的住房租金扣除吗?我不太清楚这种亲属之间的租赁关系在税务上是怎么认定的,也不知道符不符合抵扣条件,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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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租抵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概念。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住房支出负担而推出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就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然而,对于父母租房给子女这种情况,虽然从表面上看符合“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的条件,但实际上,税务机关在认定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会综合考虑租赁行为的真实性、合理性等因素。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租赁关系属于关联交易,这种交易可能存在与市场正常租赁情况不符的可能性。如果税务机关经过核查,认为该租赁行为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符合市场独立交易原则,那么子女可能无法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所以,父母租房给子女,理论上如果符合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形式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确保租赁行为真实、合理且符合市场独立交易原则,才有可能实现抵扣个税。子女和父母要保留好相关的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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