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年限中途是否可以更改?
我公司之前确定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现在经营情况有变,想调整一下折旧年限。不知道在会计和税务上,折旧年限中途能不能更改呢?更改的话有什么要求和流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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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年限中途是否可以更改需要分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两方面来看。 从会计处理角度,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这意味着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更改折旧年限。不过,这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企业需要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即不需要对已计提的折旧进行追溯调整,而是在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采用新的折旧年限计算折旧额。 在税务处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对于折旧年限,除了税法有特殊规定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果企业要变更折旧年限,必须有正当理由,并且要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若没有合理理由擅自更改折旧年限,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并可能会对企业作出相应处罚。 所以,折旧年限中途在会计上满足条件可以更改,税务上有正当理由且按规定备案也可更改,但都需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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