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强行买断残疾人工龄后,残疾人可以回单位上班吗?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买断工龄”这个概念。“买断工龄”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它通常指的是企业按照一定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从而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在我国,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残疾员工,法律给予了更多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企业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特点,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动场所、劳动设备和生活设施进行改造。 如果企业强行买断残疾人工龄,这可能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以及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虽然这里没有直接提及残疾人,但如果残疾员工符合因工负伤导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企业的强行买断行为就是违法的。 当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所以,如果企业强行买断残疾人工龄的行为违法,残疾人是有权要求回单位上班的。残疾人可以先与企业进行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残疾人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企业强行买断工龄的通知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