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的时候还能扣他钱吗?
我是个小老板,最近有个员工工作表现特别差,给公司造成了一些损失,我就把他辞退了。但是他走的时候要求我把工资全额发给他。我觉得他给公司带来了损失,想扣他一部分钱,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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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辞退员工时是否可以扣钱,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工资的概念,工资是员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随意扣减员工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所说的“克扣”,就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所以,如果没有合理合法的原因,公司辞退员工时扣钱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公司是可以扣除员工部分工资的。比如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也就是说,如果员工确实因为自身过错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一定的赔偿金额,但要遵循上述的扣除比例和最低保障要求。 所以,当您辞退员工时,若员工没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者您没有与员工在合同里约定赔偿事宜,那就不能随意扣钱;若员工有过错且符合相关规定,您可以按规定扣除合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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